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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三峡大学考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5-12-30    浏览:

一、为了规范课程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成绩的透明度,减少考核环节的疏误,特制定本办法。
二、每位考生在得知考核成绩后,可以申请复查自己的试卷。申请复查试卷的有效时间为考核成绩公布后2周内(寒、暑假期间顺延)。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有效时间内的正当复查试卷申请。
四、复查试卷的申请程序是:由考生本人向教务处递交陈述理由的书面复查试卷申请并缴纳复查试卷费用30元,经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处和试卷保管单位共同组织复查小组,在1周内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并通知考生本人。
五、复查小组由3人组成:教务处工作人员、试卷保管单位教学(科研)办工作人员和该单位指定的相应专业的教师(阅卷教师回避)。
六、试卷经复查确有问题的,更正考生考核成绩,退回考生缴纳费用,并依据《三峡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自行组织试卷的各级各类考试。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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