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
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19〕37号)及《三峡大学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
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
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名额由研究生院负责分配。
三、评选条件
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19〕3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综合素质测评在前40%;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要求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
3、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4、在学习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二等以上研究生奖学金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在校期间,至少公开作学术报告一次;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7、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得参评。
8、申请人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各种量化标准参照《理学院201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学院公布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和评选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
2、
学院初审推荐
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和实施细则,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审。符合要求的材料,经学院评先评优领导小组无记名打分确定排序。
3、学院公示
将初选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上报学校
公示结束后,拟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综合管理平台” 相关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学院在系统中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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