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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54     浏览:

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教〔202227号)《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以及《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5号)的规定,为做好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刘勇、袁显宝

副组长:肖焱山、杨柳

成员:杨雯靖、杨种田、赵守江、李双

二、申报条件

1、满足《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所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申报转入专业志愿时,应符合我校2023年在高考改革省份对该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三、转专业接受计划及指标分配

理学院各专业接收计划及条件

序号

专业(类)

接收计划

报考科类

首选科目

1

物理学

14

理工类

仅物理

2

数学类

17

理工类

仅物理

四、考核方式

对拟转入理院相关专业且通过学校报名资格审查的学生,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五、工作程序

1、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46119:0061517:00,登录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志愿。61517:00报名结束后,学生不得再更改转专业报名相关信息。

22024618日至620日,学院教学办在教务系统中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后,按教务处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审批后具备转出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公示期为2天,学生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学院教学办负责处理。

320246211700前,学院教学办将在教务系统中下载的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后,在625日之前将汇总名单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4、学院教学办根据第四条考核方式,开展对申请转入理学院学生的考核工作。学院教学办根据考核情况、申请转入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是否均达到合格标准(第二学期课程不含补考)且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含50%)、结合专业转入计划数,对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考核成绩、拟转入专业等。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院教学办负责处理。学生可在接收学院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期满后5日内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逾期不再接受学生放弃转专业申请。学院教学办于202475日上午1200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学生申请第二次转专业成功转入理学院,于二年级上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降级到转入专业就读

六、工作纪律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本次转专业工作,转专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凡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2转专业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转专业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转专业的,应主动报备。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有类似情况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凡应主动报备而未报备的,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3学生在申报转专业志愿及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已转入新专业的退回原专业,并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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